济南市初中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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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22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步伐,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特制定本考试方案。
一、命题要求
(一)命题原则和依据
为促进和加强初中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和硬件环境的建设,切实反映考生对信息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信息技术课考试将依据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试纲要进行命题,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阅成绩。为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命题将注重考查考生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突出网络知识,并能体现信息处理的能力,减少对概念性和记忆性内容的考察。
(二)命题的范围
试题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两部分内容,以考核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为主。命题范围为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信息技术第一册(2010年7月第4版,2012年7月第3次印刷)、第二册(2010年12月第4版,2012年12月第3次印刷)、第三册(2010年7月第4版,2013年7月第4次印刷)、第四册(2010年12月第4版,2013年7月第4次印刷)、第五册(2010年7月第4版,2014年7月第5次印刷)内容。
(三)试题类型和考核方法
试题有选择题和操作题两种。
试题由市教育局电教馆信息中心通过城域网下传到各考点网络微机室的服务器中,考生在局域网环境下,采用无纸上机操作的方式考试。每场考试的试题由计算机考试系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按题类、题型、题量和难易度合理搭配,以保证不同场次试题的均衡。
二、考试组织
(一)考点设置
全市共计设置22个考点。
(二)考试时间、报名办法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015年4 月26日。考生在3月11日起可向学校提出考试请求,由学校汇总考生报名表于3月12日前上报到县(市)区教育科, 3月13日前县(市)区教育科将所属各校报名数据审核无误后上传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月13日至3月20日,各县(市)区教育科和电教站按照经市教育局复核无误的考生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同时,各考点按市电教馆统一安排进行考场编排。
3月22日前各考点学校将考场编排表及考场安排汇总上报至市电教馆,经统一检查核对后,由市教育局打印并下发考试通知单。
(三)考点要求:
1. 考点学校须设置2个或多个微机室,每个微机室计算机数量以50台为宜,并相互联网,服务器能登录Internet,并能与济南市电教馆网络中心宽带联接,网络宽带到桌面不低于10M,考点交换机要求100M/10M自适应交换机。(不准使用集线器),具体软件件配置要求请参考附件8。
2. 考点要设置主考、副主考、监考和技术管理人员,并培训监考人员学习监考须知和考生须知,培训技术管理人员学会使用考试的相关软件,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
3. 每次考试开考前两天,学校服务器要登陆济南市电教馆网站(www.jndjg.cn)查看有关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的信息;与市电教馆考试服务器联网进行模拟考试试验;要接收下传的加密试题,接收完成后回复市电教馆。
4. 每次考试结束后要立即与市电教馆联系,确认考试结束。
5. 各考点(县区以县区为单位)要及时与当地电力和通讯部门联系,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供应和通讯的畅通。
(四)考场编排
报名学校采取电脑排位的方式安排考场,每场考试30分钟,每半天安排4场。考生凭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入场,考生所持准考证及通知单上的信息与所使用的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电子准考证信息相符后,方可考试。考点统一安排监考人员。
(五)考试等级确定
为加快推进考试改革步伐,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应届学生信息技术学科考试采取两次正考的方式进行,学生可自由选择,以最好成绩记录等级。往届学生只考一次。 考试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缺考考生按D级计算考试成绩。 2015年普通高中录取的推荐生其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必须为A级,普通高中录取的指标生其信息技术考试等级必须为B级(含B级)以上等级,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为D级(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六)成绩公布及查卷
每次考试结束15日内公布成绩。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提出查卷申请,各县(市)区电教站汇总后报市电教馆统一复查。